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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文 美國大使命中心會長 |
二○一○年是愛丁堡世界宣教會議(Edinburgh World Missionary Conference,下簡稱愛丁堡會議)一百週年,多家機構將於今年舉行特別聚會以茲紀念,例如美國普世宣教中心(U.S. Center for World Mission)主催的「東京二○一○」(Tokyo 2010)、世界福音運動洛桑委員會(Lausanne Committee for World Evangelization, LCWE)與世界福音協會(World Evangelical Association, WEA)合辦的 「好望角二○一○」(Cape Town 2010),以及由一個臨時委員會籌辦、於蘇格蘭愛丁堡(Edinburgh, Scotland)舉行的「愛丁堡二○一○」(Edinburgh 2010)。
回顧一九一○年的愛丁堡會議為何如此重要?這次會議被認為是普世宣教運動的重要里程碑,教會歷史學家肯尼斯.斯科特.拉圖雷特(Kenneth Scott Latourette)更認為,愛丁堡會議也是現代教會合一運動的誕生地。1陳金獅院長在其著作《大背道》(The Great Digression)中,也把愛丁堡會議視為「教會合一運動第一次基礎會議」。因此,在普世宣教運動和教會合一運動中,愛丁堡會議都被視為里程碑。
教會的宣教會議由來已久,甚至可追溯至使徒時代。《使徒行傳》十五章的耶路撒冷會議討論的就是在宣教事奉中遇到的問題:外邦信徒應否受割禮。自十八世紀後,更正教開始對外宣教,大大小小的宣教會議便不斷出現。在愛丁堡會議之前,我們較熟悉的有一八六○年於英國利物浦(Liverpool, United Kingdom)、一八八八年於倫敦(London)、一九○○年於美國紐約(New York, U.S.A.)舉行的宣教大會。後兩者規模相當龐大,各有一千五百及一千六百多位宣教士參加,分別代表一百四十及四百多家差會。
每隔一段時間,差會同工便舉行宣教會議,檢討時移世易下的海外宣教策略。因此,當李文斯敦宣教委員會(Livingstonia Mission Committee)的幹事費爾利.戴利(Fairley Daly)於一九○六年致函紐約長老會海外差傳部(Presbyterian Board of Foreign Missions in New York)的幹事羅伯特.史比爾(Robert Speer),建議於一九一○年舉行全球宣教會議時,美國教會立刻作出正面回應。
建議落實後,各籌備單位便商議聚會地點,最後決定於蘇格蘭愛丁堡舉行,更選出美國的約翰.穆德(John R. Mott)為大會主席。穆德是德懷特.萊曼.慕迪(Dwight Lyman Moody)於一八八六年發動的「學生志願宣教運動」(Student Volunteer Movement)的知名領袖之一,非常適合擔此重任。籌備單位更委任一個國際籌備委員會,由十位英國人、五位美國人及三位歐洲人組成。第一次會議於一九○八年六月在英國牛津(Oxford)舉行,決定聘請蘇格蘭的約瑟.奧爾德姆(Joseph H. Oldham)為大會的全職幹事,專責籌備一九一○年的愛丁堡會議。威廉.裡奇.賀格(William Richey Hogg)描述穆德和奧爾德姆對大會的貢獻時說:「假如穆德是一九一○年愛丁堡會議的主腦,奧爾德姆則是會議的主要工程師。」2
愛丁堡會議於一九一○年六月十四至二十三日在蘇格蘭愛丁堡聯合自由教會〔United Free Church,由自由教會(Free Church)與聯合長老會(United Presbyterian Church)於一九○○年合併而成〕的禮堂舉行。當時聯合自由教會支持海外宣教頗負盛名,該會禮堂現為愛丁堡大學神學院(School of Divinity, Edinburgh University)。
愛丁堡會議與以往的宣教會議不同,主要對像不是宣教事工的支持者,而是前線的宣教士。由於這是工作會議,因此加上了副題「討論在非基督教世界宣教之難」。大會表示,向非基督教世界宣教的工作刻不容緩,因為機會稍縱即逝,更須群策群力,集思廣益。
為達到大會所訂的目標,組織委員會在會前兩年便成立八個由二十人組成的工作小組(commissions),就不同的宣教課題作調查研究,並於會前提交書面報告,供與會代表在會前閱讀,使討論內容更具體。從以下八個研究課題可窺見大會的討論範圍:3
大會規定,凡差派宣教士到海外,而且每年海外事工預算不少於二千英鎊的差會,均可派代表參加;海外事工預算每增加四千英鎊的差會,可多派一位代表參加。符合上述要求的共有一百七十六個單位,分別為北美五十九個、歐洲五十八個、英國四十七個、南非(South Africa)及澳洲(Australia)共十二個,派出的代表共約一千二百人,以英國、美國人數居多,各有五百人,歐洲代表共一百七十人。所謂「較年輕的教會」(younger churches)所在地包括印度(India)、中國及日本等的出席者只有十八位,而當時非基督教世界已有的三家差會則未列入邀請之列。
值得一提的是,大會沒有邀請羅馬天主教或東正教的代表參加,因此屬天主教地區的拉丁美洲及屬東正教地區的東歐均沒有代表出席。另一方面,非洲及太平洋島國(Pacific Islands)也沒有代表參加。
大會沒有發表正式結論(formal resolution),但為了重申合作及推動合一的決心,便成立「續行委辦委員會」(Continuation Committee),再次邀請穆德主持。會後數年間,穆德巡迴各地協助成立地區性的續行委辦委員會,推動合作,可惜因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而停頓。
穆德曾於一九一三年到訪中國,由誠靜怡博士陪同拜訪各宗派的教會,並協助成立中國續行委辦委員會,由誠靜儀博士擔任執行秘書。誠博士為一九一○年愛丁堡會議的三位中國出席者之一,曾在會上發表演說,呼籲建立一個跨宗派、自立、合一的中國教會。會議結束時,他被選為續行委辦委員會成員。
籌備愛丁堡會議時,委員會便決定為了取得廣泛的代表性,大會將不討論教義問題,只討論對外的宣教策略。另一方面,所有出席者也不需要簽署任何信仰宣言,加上大會鼓勵會後的合作與推動合一,部份教會和宣教機構為了爭取與別人合作而不堅持信仰立場,導致其後產生變化,殊為可惜。
愛丁堡續行委辦委員會於一九二一年成立國際宣教協會(International Missionary Council),推動普世宣教的合作,該會於一九二一至一九六一年間舉行了七次國際性會議。此外,愛丁堡會議於一九二○年代衍生多個國際性組織和會議,包括一九二五年的生命與事工會議(World Conference for Life and Work)、一九二七年的信仰與教制會議(World Conference of Faith and Order)。兩個會議的領導人不僅進一步放寬信仰立場,以求合一,也著重福音與社會生活揉合,並對傳統教義發出疑問,會後設立續行委辦委員會。然而,兩者於一九四八年決定合併,催生了世界基督教協進會(World Council of Churches)。該會的社會和政治參與取向及教會合一運動的路線都與強調《聖經》及著重個人重生經歷的福音派信仰截然不同,神學觀點亦有異。
國際宣教協會於一九六一年宣佈加入世界基督教協進會,後易名為世界宣教布道委員會(Commission on World Mission and Evangelism),附屬於世界基督教協進會,但在推動宣教及布道上漸漸失去作用,相當可惜。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福音派教會及宣教機構另行發動一些聯合組織,例如世界福音協會〔舊稱世界福音團契(World Evangelical Fellowship)〕、世界福音運動洛桑委員會,目的是延續愛丁堡會議的異象,聯絡並推動福音派教會積極參與宣教及普世福音遍傳。
宣教歷史學家保羅.皮爾森博士(Dr. Paul E. Pierson)評論:「早期的教會合一運動原建基於福音派神學立場,散發宣教的熱忱。但當其中的差會失去了以上其中一個或兩個特色時,運動就式微……洛桑運動成為福音派教會合一的象徵……今日的福音派運動出現前所未有的真正合一。」4
愛丁堡會議本以推動向非基督教世界宣教為目的,並鼓勵合作,及後卻發展成現今教會的兩大主流,主要是因信仰立場的差異。願現今教會吸取歷史教訓,在推動合作的同時,也應注意信仰立場。
分類:宣教概論
本文原載於《今日華人教會》總第二七六期,二○一○年二月號,第九至十一頁。世界華福中心版權所有,如欲轉載,可來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