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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福增 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 |
在基督教宣教運動的歷史中,基督教與非基督宗教的關係一直備受廣泛的討論與關注。由於亞洲地區具有豐富及多元的宗教傳統,基督教如何在多元的宗教處境中作信仰告白,誠然是教會不能迴避的挑戰。
就中國(華人)社會的處境而言,民間信仰的影響可謂無遠弗屆。有學者指出,中國人的主流宗教,並非佛教及道教,而是民間信仰。1民間信仰並非以制度宗教(institutional religion)的形態存在,而是散布式(diffused form)的宗教生活與經驗,即宗教信仰滲透於日常生活不同環節中,不具備嚴格的教義、宗教經卷及宗教團體。2華人常見的「拜神」,就是民間信仰的具體表達。拜神與一般意義的宗教不同,當我們問中國人「信甚麼教」時,他不一定明白您的意思,但他卻可以輕易地回答「拜甚麼神」這問題。對中國人而言,他可以同時因應不同的需要「拜」不同的神祇(如黃大仙、觀音、媽祖),卻不代表他加入了某一宗教或宗教團體(黃大仙教?觀音教?媽祖教?)。
換言之,宗教折衷主義或多元主義是中國民間信仰的特質。中國人拜神時,真、偽的角度從來不是他們首要的關懷,反而靈驗與否才是最重要的考慮。這位「神」可否幫助我趨吉避凶、風調雨順?這比是否獨一真神來得更貼身和重要。3
部份基督徒傳福音時,傾向以「從上而下」式的「真、假神」之辨/辯的取向,即把所有非基督宗教視作異教、迷信、偶像,再論證創造天地的獨一真神的存在。在多元宗教的現實處境中,當我們問「基督徒如何向民間信仰者傳福音」時,除了這種「護教式」的信仰告白外,還有沒有其他可能?
筆者相信,傳福音是信仰的分享,基督徒面對拜神者的時候,能否及如何從合適的角度切入分享信仰?我們除了向他們宣告這是迷信及拜偶像外,有沒有退一步認識及了解,為甚麼人們會趨向民間信仰?所謂知己知彼,基督徒分享信仰的時候,必須針對拜神者背後的宗教世界,特別是有關儀式反映華人的宗教及心靈需要,再反省如何作基督教的回應。
以華人普遍的喪葬禮儀為例,4基督徒很快便將此界定為迷信與拜偶像。在喪葬儀式上,為甚麼生者要為死者超渡亡靈呢?這豈不反映華人心底裡其實對死後世界及生命(靈魂)有強烈的信念,並且承認死者離世後必須面對審判?因此,超渡及解幽儀式正是針對這種「罪感」意識而提供的「解罪」與懺悔。5一直以來,基督徒均有「常識」式的誤解,以為中國人並沒有「罪」觀,或以為中國人所理解的「罪」就是有否犯法(crime),而不是宗教涵義上的「罪」(sin)。不少人更以此來解釋為何基督徒傳福音時提及「罪人」,會引起對方那麼大的反應,就是因為對方並不認同自己犯「罪」(法)。6不過,如果華人真的相信自己生前沒有犯「罪」(法),又何須在喪葬儀式中替亡靈超渡、解幽呢?喪葬儀式反映中國人的宗教需要──如何處理人性及罪性,以及靈魂安息的問題,關鍵是基督徒有否充分的認識與掌握,以至我們能更有效地傳講福音。
同時,在喪葬禮儀中,為甚麼生者要為死者預備那麼多東西(供品)?就是因為生者相信死後有另一個世界,死者在那裡繼續生活。誰告訴我們,人死後仍要住大房子、買東西、上網、交稅、娛樂、享受等呢(這從生者焚化給死者的紙紮用品可反映)?沒有,這一切都出於生者的假設而已。靈魂觀念的產生源於原始人對死亡的恐懼,不承認死是生命的終結。面對屍體的腐壞,人會感到生命的完全消滅,但靈魂的觀念卻讓人相信死後仍有脫離肉身的生命。我們都是從已知來想像未知,我們唯一的經驗就是在生的經驗,所以生者按著這世界投射出另一個死後的世界。
這種心態反映生者的焦慮及疑懼,正因為人不能往返生、死世界,作為死者的摯親,惟有假設有這個死後的世界,希望為死者預備各種所需。同時,這在在反映生者的心理與信仰。有趣的是,生者好像對死後世界有充分的認識,因而為死者作好各樣預備,卻恰好反映人們其實對死後世界的真正生活持恐懼、悲觀的態度。7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把儒家主要的關懷集中在如何做人(仁)。然而,儒家對死亡存而不論的結果,卻給佛教、道教及民間信仰留下極大的空間。生與死之間原來有著密切的關係。基督教對生命(生與死)的透視──「未知死,焉知生?」相信正是我們需要向中國人傳遞的福音與信息。
《出埃及記》三十二章記述了以色列民拜金牛犢的故事,正說明人按現實需要來「造神」。因此,民間信仰的發展正好成為一面鏡子,反射人在其中的訴求。各式各樣滿足人需求的神祇,背後正是一張真實的生命(苦難)清單,反映人面對生與死及當中的困惑。筆者有一次考察扶乩時,與一位媽媽交談,她表示兒子患有腎病,病情反覆,每次到醫院覆診時均擔心不已。她帶同兒子到那些道堂,大仙藉著扶乩賜下的藥方卻給她極大的安慰。
當然,我們要小心,反省基督教的回應時,不要把基督教淪爲另類的民間信仰,單憑靈驗來吸引人(這其實蠻奏效與吸引)。我們必須正視:在福音書裡,耶穌基督面對魔鬼的試探時,表現出來的是神兒子的「自限」。魔鬼對耶穌的試探其實是誘導耶穌以神蹟來證明及強化神兒子的身分,並且以速成的手法來實現神兒子的使命。三個試探的核心是誘導耶穌以神蹟、權柄及奧祕來取代十字架,以勝利的彌賽亞否定受苦的彌賽亞,令神兒子步向叛逆神的道路(參太四1~11)。8
因此,作基督徒的意思並不代表我們可以免受現實生命的苦難,我們宣講的福音不等於趨吉避凶、一帆風順的成功神學,而是藉著我們的見證,在現實生活的艱難與挑戰中展現基督教對生命及存在價值的理解,不在於滿足及追求一己之福,而在於因著基督耶穌而與神和好,並得著豐盛的生命。
另一方面,基督徒也是福音的使者,所傳講的並不是有關死的信息,而是活的見證。到底我們有沒有關愛鄰舍,讓他們在生活困苦中因著我們的同在而經歷上主的愛?我們必須以行動來傳講福音,分享主愛。
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羊(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面對民間信仰,也許我們首要的態度不是單單宣判這些信仰為迷信,而是逼使我們反思福音的價值與意義。
本文原載於《今日華人教會》總第二八一期,二○一○年十二月號,第二十八至二十九頁。世界華福中心版權所有,如欲轉載,可來信申請。